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的2017年节日放假的安排,机构根据国家规定及现实需求,现将全职工作人员2017年春节具体放假安排通知如下:2017年1月25日至2月2日放假公休,共9天; 1月22日(星期日)、2月4日(星期六)上班。其中兼职受薪人员基本按以上规定,如有变化,由上级领导安排业务内容酌情考虑。
放假期间,各员工要注意节假日各种安全预防工作,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发生,应及时向机构报告,机构会及时采取措施,妥善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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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现代公益组织研究与评估中心
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五日